各市、州、县残联及就业服务机构: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 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湖北省武汉市考察疫情 防控工作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托养、就业等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省内安全流动”通告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盲人按摩机构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请各地残联及就业服务机构认真执行。

 

一、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一)率先做好复工复业准备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业”,既要坚持把残疾人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贯彻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也要率先做好复工复业准备,克服疫情影响,以机构线上复工为牵引,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为残疾人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有序复工复产做好就业服务保障,努力降低疫情对残疾人就业的影响,努力确保我省残疾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积极推进线上就业服务

就业服务大厅是服务残疾人求职者和招聘单位的一线场所,现场空间相对密闭,属于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暂停现场服务,提倡远程线上办公,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电话、QQ、微信和就业服务网等互联网方式开展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远程指导招聘单位和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注册使用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www. cdpee. org. cn),依托平台开展求职登记、岗位推荐、网络招聘会、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积极开发居 家就业岗位和网络就业项目,指导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进行求 职准备,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主动对接人社部门,采取线上方式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

 

(三)做好安残企业服务保障

各地要结合工作职能,对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通告精神,密切关注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各类企业和盲人按摩机构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复工复产计划。针对依照当地有关规定已复工复产或计划复产复工的相关行业残疾人就业创业企业,切实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残疾人用工保障、 防疫物资储备、市场销售等实际困难。积极协调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开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辅助性就业机构、就业培训机构和盲人按摩机构等,充分享受当地政府、 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援企稳岗、减免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费和减免租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残疾人就业创业机构

对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满足当地复工复产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机构(含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开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辅助性就业机构等),在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 严格履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报批程序,要做到:

(一)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1、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按照当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2、实行健康状况报告。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做好工作场所防控

1. 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要指派专人对所有进出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如有使用指纹考勤机,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单位或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2. 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3. 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洗 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4. 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场所、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5. 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 平方米。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6. 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7. 做好医务服务。设有医务室的,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与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应当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邀请专业心理医生,及时疏解员工心理压力,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

8. 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三)指导员工个人防护

1、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 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2、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四)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1. 明确单位防控责任。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2. 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3. 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工作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4. 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如发现病例,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如疫情播散,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三、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

(一)严格遵守复工规定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 工复产”通告精神,按摩机构不属于相关重点行业,暂不在复工复产安排之列;且盲人按摩机构提供服务需密切接触,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参照限制清单,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各地盲人按摩机构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推迟营业时间。

 

(二)努力提升专业技能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盲人按摩从业者在家借助中国盲人数字图书馆和各类网络平台培训资源坚持学习,不断丰富和提升按摩专业理论知识。特别是学习和掌握养肺护肺提升免疫力按摩手法和技巧,既可以用于指导患者(顾客)居家自我按摩,后续复业也可以推出特色服务项目,帮助患者(顾客)加强防病效果。

 

(三)积极维护客户关系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盲人按摩机构和按摩从业人员扩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主动问候患者(顾客),通过建立微信群提供免费线上讲座服务,结合中医按摩特点,向患者(顾客)进行健康知识(包括防疫知识)宣讲,维护现有客户关系,积极开发新客源。

 

(四)提前做好复业准备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盲人按摩机构和从业人员提前掌握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和个人防护知识,并针对按摩服务特殊性,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改进机构内部管理和日常接诊服务流程, 认真盘点经营资源,积极筹备防疫物资,提前做好复工开业准备。随着当地复工复产进程的有序推进,限制解除后可立即投入工作状态,迅速恢复营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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